tongzhuan365 发表于 2018-2-12 10:40:09

不要吝惜向陌生人施以慈悲

  四川青年小雷最近在网上公开向一名陌生女孩道歉。他不知道女孩的名字,甚至不知道她是否还活着。

  2013年11月8日晚上,小雷经过四川省广元市一座大桥,突然注意到一个穿红色衣服的长发女孩。她神情悲伤地趴在栏杆上抽烟,桥下是流淌的嘉陵江水。“她会不会跳河自杀?”这个念头在小雷脑子里闪了一下。他在远处看了几秒钟,最终没管这桩“闲事”。

  大多数人的选择都会和小雷一样。管好自己的事,走好自己的路,几乎已经成为一种流行的人生态度。很多时候,人们就这样行色匆匆地走在同一条路上,却吝惜抬起自己的头,将目光停留在擦肩而过的陌生人身上。

  前后不过十几分钟时间,小雷办完事再次经过这座大桥时,红衣女孩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消防车发出刺耳的警笛声。几个小姑娘在议论刚才有人跳河的场景。再一打听,跳河的正是那个穿红衣服的女孩。

  小雷听完懵了。他越想越愧疚,如果自己当时不是站在远处旁观,而是走过去问两句,说几句宽慰的话,或许她就不会想不开了。

  他感到良心不安,尽管不认识这个女孩,也和这件事没有直接关系,但他希望探听到女孩的下落,并向她道歉。“我不知道你的名字,我也不知道你的年龄,我们是陌生人,但我真的对不起你。女孩对不起,不知道你在跳河前是怎么想的,可能觉得世界不够温暖……真的希望你能活下来,好好地活下来。”最后,小雷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和血型,希望能够帮上点儿忙。

  这是一个陌生人的道歉。它并不能挽回什么,但至少能让小雷感到一丝心安。在他看来,即使是路人,彼此之间也有道义责任,至少,也不应该吝惜向陌生人施以慈悲。

  但另一些旁观者显然不这么看。小雷的道歉帖发表后,有人质疑这是炒作,有人问他,“自杀这个过程有你啥事?”更多的人安慰他,面对一个连自己的生命都不尊重的人,局外人有什么可内疚的?

  我们无法要求那天经过的每个路人都像小雷一样道歉,因为这分来自陌生人的慈悲是一种更高的道德要求。况且,甘愿当这个世界里的路人甲,也并不是当今时代的独创。80多年前,林语堂在《吾国与吾民》中就向西方人介绍,中国人的冷漠态度“就像是英国人随身携带的雨伞一样”。今天,人们除了继承这分小心谨慎,更多了“大城市”这种病,来去匆匆的过客、日益原子化的社会缺乏一种基本的共同体概念。

  西方媒体对中国人的这种旁观者心态十分好奇。英国《卫报》曾刊文指出,中国文化缺乏一种向陌生人表示同情的意愿;美国《华盛顿邮报》在报道中分析称,“既不干涉别人也不帮助别人”的这种旁观者情结在中国十分普遍。

  他们说的,是不久前发生在北京海淀区,一名女子脖子卡在道路护栏上窒息致死的事情。那名女子以一种奇怪的姿势,困在护栏缝隙中。20多分钟里,也有很多像小雷一样的路人甲经过,多数人“非常害怕,只想赶紧离开”,有的目击者以为这是谋杀,“想着要保护现场,也就没上前”。那时,陌生女子尚有呼吸。

  说得不客气一点,或许正是路人的无视,把这个年轻女子往缝隙里推了最后一把。他们是不是也应该像小雷一样道歉?法律上没这么说。有人在网上咨询:“见死不救违法吗?”答案是否定的。但在法国可就不一定了,这些旁观者可能被判处5年监禁;就是在唐朝,如果人们遇到匪徒和火灾,避而不见、应告不告的,也要处以刑罚。

  城市公共区域的安宁与美好,不仅仅靠警察等人来维持。很难保证,你就永远不会跌倒街头、身处风险之中。那时,路人甲也需要来自陌生人的慈悲,但前提是,这种慈悲是一种群体共识,并且在需要的时候能够得到支持。

  小雷的道歉在这个时代是一种稀缺的声音,也是一种珍贵的反思。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这样的良善,只是不要总让这分慈悲来得太迟。

  幸运的是,那天晚上,女孩翻越栏杆跳江时,另外两名小伙子恰好在场,他们迅速拨打了报警和救援电话,还参与到救援中。在媒体报道中,两个小伙子都没有名字,他们也是这个世界里的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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