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的A面和B面
A面:嗜血成性关于朱元璋,流传甚广的是他做过很多残忍的事。少年时代凄风苦雨的经历像砧锤砺石,把他锤炼打磨得心如铁石,是一个什么心都狠得下的人。
大开杀戒
古语云,“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朱元璋为后世诟病的重要一点是对开国功臣“大开杀戒”。
洪武年间共有四大案,即“胡惟庸案”、“蓝玉案”(此两案也合称“胡蓝之狱”,为政治案件)、“空印案”和“郭桓案”。
这四大案所诛杀的人数超过10万。其中,“胡惟庸案”死亡人数超过3万;“蓝玉案”有记载的死亡人数为25000人。经此两案,和朱元璋一起打天下的“开国功臣”几乎被诛杀殆尽,且大多是“灭门之祸”。
有人做过统计,这些战功显赫的元勋,只有徐达、汤和等少数几人是正常死亡的。
关于史载正常死亡的徐达也有一段颇为著名的传说。从私人关系来说,徐达既是朱元璋的老乡、战友,又是儿女亲家———他的三个女儿都嫁给了朱元璋的儿子,其中之一就是明成祖朱棣的徐皇后。
据传,徐达病重之际,朱元璋却给他送去了一种食物———蒸鹅。徐达的病是忌讳吃鹅肉的,但是看到天子送来的鹅肉,徐达只得含泪吃下,不久病发而死(一说是徐达没有吃鹅肉,但是明白了朱元璋让他死的用意,服毒自杀)。
恐怖刑罚
朱元璋对功臣几乎采取了“灭绝”政策,对其他臣子也毫不手软。朝堂之上,他发明了“廷杖”之刑。大臣如果在上朝时得罪了皇帝,无需经过司法部门的审讯,就直接被拉到午门外打上几十大板,甚至有可能当场被打死。
大臣们在朝堂上提心吊胆,哪怕回到家中,也不能任意行事,因为朱元璋还广泛地布置了各种“密探”,监视朝臣们的言行,据说连他们晚上吃了什么饭、做了什么事,皇帝都一清二楚。一旦查问起来,大臣若所对不实,就会获罪。
这些“密探”有另外一个大家熟悉的称呼———锦衣卫。锦衣卫原是皇帝的侍卫和掌管仪仗卤簿的亲军,但朱元璋却授予了他们监视、窥探之权,还给予他们缉捕、审讯、关押乃至诛戮之权,只对皇帝一个人负责,不需要通过司法部门。
为了惩罚贪官,朱元璋还“独创”了很多恐怖的刑罚,其中最著名的是“剥皮实草”之刑:如果官吏贪污,就将贪官的人皮剥下,填上茅草,吊在官衙门口以警示继任者。
钦定《大明律》
猜忌可能是专制皇帝的通病,但历史上没有一个皇帝像朱元璋那样做得如此极致。这可能与朱元璋的苦难经历和卑微出身有关———由苦难而生残暴,由自卑而生猜忌。
据说朱元璋经常学汉高祖刘邦的样子,口口声声地说自己“淮右布衣”“江左布衣”“匹夫”“起自田亩”“出身寒微”,但假如别人也这么说,就大祸临头了。
他特别忌讳别人用“光”“秃”“僧”“贼”之类的字,此外,朱元璋文化水平不高,所以最怕那些文化水平高的人看不起他,一旦有文人被“认定”看不起他,那个人就在劫难逃了。
朱元璋屡兴“文字狱”,并常常虐杀那些不肯为新朝效力(不愿当官)的文人,很可能是因为这些人触动了朱元璋这根敏感的神经———这些人不肯当官,肯定是因为看不起他这个“没有文化”的皇帝!洪武朝因“文字狱”和征召不就而被杀的文人非常多。
B面:布衣天子
起于微贱、饱嘗“饥饿”和人世艰辛的朱元璋,在残酷得令人发指的同时,却又体现出对小民百姓异乎寻常的同情和关怀。
均贫富,治污吏
客观地说,在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对帮他一起打天下的勋臣,给予的待遇还是比较优厚的。但是,不少勋臣却存在着居功自傲、鱼肉百姓的暴发户心态。
有些勋臣家中的田地绵延数千亩以至数万亩,却仍然贪欲不足,竞相采用“飞洒”(将田地、赋税化整为零,分到其他农户的田地上以逃避赋税)、“诡寄”(将自己的田地伪报在他人名下,借以逃避赋役)、“移坵换段”(改动地段的区划来谋取私利)等手段来隐瞒田土,逃避应纳的税粮和差役,把它转嫁给百姓,从而加重了百姓的负担。
而曾有过“赤贫”经历的朱元璋深知,如果贫富过度分化,百姓连一口饭都吃不上,就可能铤而走险,走上造反的道路。于是,朱元璋找借口收拾了这些过于飞扬跋扈的功臣,同时压制了一大批“富者”,暗含着“均贫富”的深意在里面。
朱元璋针对贪官污吏的种种铁腕也限制了各级官吏对百姓的盘剥。朱元璋的理想是,杀掉那些他认为犯罪严重的贪官,同时通过严苛的法律震慑使“贪官污吏尽化为贤”。
不过到了晚年,他悲哀地发现,贪官污吏杀了一个,又站出来一个,“前仆后继”、杀也杀不完。困惑之余,他发出了著名的“朱元璋之问”:“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
重农桑,聚人口
除了对官僚阶层进行铁腕控制、保护百姓的利益,朱元璋在位期间,在恢复生产、改善百姓生活方面也做了不少实事。
早在明朝建立之前,朱元璋就特地带着他的大儿子朱标(他选定的继承人)“遍历农家,观其居处饮食器用”,并告诉他农民“勤四体,务五谷,身不离畎亩,手不释耒耜,终岁勤动,不得休息。其所居不过茅茨草榻,所服不过练裳布衣,所饮食不过菜羹粝饭,而国家经费皆其所出”,一定要体恤民艰。
明朝建立后,朱元璋所做的大事之一便是向全国发布《农桑学校诏》,为农业和教育设置专门的机构,务使人民“丰衣足食,理道畅焉”。
此外,朱元璋采取了许多奖励农桑、撙节用度、轻徭薄赋的措施,“使农不废耕,女不废织;厚本抑末,使游惰者皆尽力田亩”。
经过元末的长期战乱,国家人口锐减,无主抛荒的田土很多。明初最大的问题是缺人而不是缺地。因此,朱元璋将“生聚人口”作为安养生息政策的头等大事之一。
明初的移民碑
他鼓励生育和早婚,规定“凡庶人娶妇,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婚娶”。除此之外,有利于人口增长的措施还有:释放和限制奴婢;禁止人口买卖;限制出家为僧、为道。还有,通过大规模的政策性移民(洪洞大槐树的传说就起源于此),合理地调配人口、缩小各地区之间的人口差异,大大地解决了明初劳动力不足的问题。
建里甲,救贫疾
洪武年间,朱元璋谕户部:“朕思足食在于禁末作,足衣在于禁华靡。尔宜申明天下庶民各守其业,不许游食。”规定:离家百里以上者,必须领取官府印制的“路引”(通行证)才可出行,否则以“私渡关津”论,杖八十。
为了构建完善而又可以控制的“超稳定”的小农社会,朱元璋设计了一套严密的户籍制度和里甲制度。以村为单位的里甲制度的核心内容是:提倡村民利用心中朴素的儒家道德观念,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里长必须是本村中德高望重者。他有责任向村民进行道德训示,并斥责和处罚那些行为不检者。如果有人屡教不改,就将其定为“顽民”,交给官府处理(通常官府处理要重得多)。
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里甲制度中有对同村、同族的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进行无条件救助的规定,即“邻保相助、患难相救、疾病相扶持”。
朱元璋甚至试图强迫上中人户资助本里中因贫困、残疾而乞食者,规定上中人户倘若“见乞觅之人,不行资给”,则“验其家,所有粮食存留足用外,余没入官,以济贫乏”。
经过朱元璋二三十年的“生聚”和治理,到洪武末期,人口有了显著的增加。洪武二十六年,全国共有人口约6000万人,恢复到元盛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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