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是接受不是改变
有夫有子的惠明常劝与她一起长大的诗敏,女人一定要结婚生子,才是一个完整的女人。彼此认识已超过十五年,个性爽朗、说话直接的诗敏常叫惠明闭嘴:“真是啰唆呢,可不可以不要管我的终身大事,人各有志嘛。”
尽管人生志向不同,两人还是相当好的朋友。
二十九岁那年,惠明最大的孩子已经上了小学,诗敏仍是单身一人。流言像沙漏一样渗入惠明的耳朵里。
他们说,诗敏不爱男人,只爱女人,她和她的女同事是一对,每天出双入对。
惠明非常愤怒,她找来诗敏,对诗敏大声咆哮:“我不能接受你的行为,如果你要变成一个女同性恋,不要当我的朋友!”
诗敏坦承她的同性恋倾向。解释了老半天,还是无法使惠明接受她“不一样的地方”,只好撂下话来:“好吧,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就不相往来好了!”
向我求援的惠明,其实并不希望失去这段友谊,却还十分坚持“我不能接受这种异常的行为”。她问我的是:
怎样让诗敏回归正常?
我恳切回答:不能。
如果有回归“正常”的可能,就是诗敏得改变她的观点和态度,不要认为自己才是对的。
深明事理的人都已明白:我们并没有什么改变任何人的能力,除非他们自己愿意改变。
强迫一个人戒烟尚且困难,要变更对方的性向,无疑是在和复杂的基因组合、看不见的千军万马作战。
等于不畏艰难地向冥冥中的上帝宣战,得胜的概率是零。把同性恋变成异性恋的可能性,还比把异性恋變成同性恋的可能性低一些。当然,也有人浮游在同性恋与异性恋之间,如果他从同性恋变成异性恋(我看过最扑朔迷离的例子只有美国女影星安·海契,她本来宣称自己是女同性恋,却在结束一段同性恋情后,和一位英俊男士生下孩子),也是出自她的选择,她愿意。
身为好友,身为一个关心她的人,不能只凭愚勇,把她变成“我觉得这样才对”的人,应该了解她的想法,接受她的选择。
想控制一切、扭转一切的欲望,并非爱,也不是友谊。
关爱是企图接受,不是企图改变,是成全,不是要他委曲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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