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痛苦
“爱情的本质……美妙、丰沛、快乐、永恒……但都不会持久”。说出这句话,我是虚弱的,全身心沮丧。我败坏了一个梦想。美好的爱情贯穿人类始终,一些被歌颂、书写和流传,而更多的爱情被埋没了。曾经,我格外认同和坚守传统意义上的爱情教义——专一、长久、忠贞、相敬如宾、白头偕老、不离不弃、同甘共苦、糟糠之妻不下堂、同生共死。我想只要有了爱情,全身都会散发出令心灵明媚的光;一旦爱了,哪怕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天翻地覆,两颗心却始终在一起,生同裘,死同穴;我还觉得,爱情完全是可以忽略人间烟火的,干净的爱情观,多么像高山湖泊上的薄冰,接近神灵的天堂。
年龄稍大些,却看到许多无情甚至残酷的画面。刚刚结婚的两个人,喜气洋洋、锣鼓花轿、热闹非凡似乎还在眼前,一年或者不到一年,当初艳丽光彩的新娘怀里多了婴儿,衣衫不整,坐在门前的石墩上奶孩子。又有很多时候,遇见新婚不久的两口子吵架,一个不饶一个,更有甚者,拿了棍棒和菜刀,欲置对方于死地,甚至当真出了命案。当初的幸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摩擦,甚至内心蓬勃的仇恨,爱情成为了一种不得不为的日常行为。而在巴丹吉林沙漠边缘,我看到的爱情是悲伤的。附近小镇的一个男人的妻子跟人跑了,后来得知妻子就在附近的酒泉市内,于是男人一个人带着儿子到城里承包了一间餐馆。妻子时不时地来找他要钱补贴情人,男人毫无怨言。
这些人都在我身边,听到之后,内心是复杂、震惊的,不可思议。人类多么繁杂啊!千奇百怪,应有尽有。那些悲苦的世俗的爱情、影响他人性命的婚姻,让我觉得不安,我总是以他们的悲剧来反观和告诫自己——我可以死皮赖脸,胡搅蛮缠,跪地请求,舌头磨短,心碎如死,一败涂地,痛失所爱,但不可伤害所爱的人。可事实上不是这样,排他、自私的爱情在民间充满了暴力。
因此,我便怀疑:或许萍水相逢的爱情才是永恒的?因为那是不牵扯世俗的爱情,因为物质利益对爱情有着不可恢复的杀伤力。唯有电光石火、一触即发的爱情,才可能完美无瑕,接近理想状态——就像古代的李白、柳永、张若虚等人,在气息香艳的青楼,与跳胡旋舞的异族女子、驿路相逢的人成为红颜知己……尽管充满奇迹的情感让人生发各种美好的想象,那又终究充满了虚幻。前些天,读到茨维塔耶娃的一首名为《爱情》的诗歌:“那是熟悉的痛苦,恰似眼睛/熟悉手掌,恰似母亲的嘴唇/熟悉婴儿的乳名。”对了,正是这样,爱情不过是一种人人都在温习的“熟悉的痛苦”。一代代的人成长了,老去了,而暗伤汹涌的爱情仍旧新鲜如初,周而复始,旗帜般猎猎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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