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
他就在她的隔壁。每天看着她行色匆匆地背着大包出去,长发、牛仔裤、鞋,不像别的女孩子那样浓妆艳抹的。两个人总是擦肩而过。他在的时候她没有回来,她回来了,他又该上班了。即使偶尔相遇,也只是点点头。他注意到,女孩子的手指很美,又细又长,但一直是空空的,没有一枚戒指。有时候女孩子会出去很多天,很多天回来后人也黑了也瘦了,但精神很好。他一直想问她的职业,但总是没有开口。
在他眼中,女孩子仿佛一朵雏菊,淡淡地开着,就像她用的口红的颜色,淡到近于无,但是在阳光下,却亮如庞贝,让他无比地喜欢着。
他做朝九晚五的工作,不明白女孩做份什么工作——要每天背着大包出去,也许几天后才回来。有时候女孩子脸上的表情是疲惫的,看了让人心疼;而他永远是规律的,甚至几点吃饭,几点去卫生间,衣服永远是光洁如新的,就像他的领带,永远像是刚从商场上买来的一样。
但却喜欢了那么落拓不羁的她,甚至她脚上有时脏乎乎的球鞋。
却没有告诉过她,只是远远地欣赏她,像欣赏一束丁香花,远远地,闻到花的清香,真美啊。
她也一样。知道隔壁住着一个白领的男人,英俊、冷静,是她所喜欢的类型,而且有时看到他吸烟的姿势,性感得令人窒息。女人有时就是这样,往往喜欢那些背道而驰的东西,越是南辕北辙,越是想要。
但她想,他会喜欢我吗?我是这样一个居无定所的女子,不过是旅行社的一个导游,只有高中文化而已。而他一定是读到了博士的,不然,不会到那家最好的外企去。
暗恋的人彼此想着心事。他想,她是那么出色的女子,像开在山野间的花,也许是不会爱上我的吧?因为一本书上说,爱穿牛仔裤的女子,有吉普塞人的性格。她们天生喜欢流浪,喜欢遭遇一场又一场爱情。
所以,爱情一直在两个人的心里,直到他有一天搬了家,是因为公司给了房子,还有,他接受了公司里一个像他一样的白领女孩,两个人很快结了婚,像所有的夫妻一样,慢慢地过日子。
结婚后他们去旅游,没想到却遇上她。她是这个团的导游,穿了牛仔裤,剪了短发,眼睛没有了以前的神采奕奕。看到他的一瞬,她低下头,红了脸,仿佛于他有什么亏欠。
她微笑着给大家讲苏州的一个个景点,偶尔和他目光相遇,她一定会躲掉,那一个瞬间,他明白了,那个留了短发的女子,一定爱过他的。
旅行结束的时候她给大家讲了一个故事,说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遇上了,然后他们互相喜欢却没有说出来,于是女孩子剪短了头发,什么时候有了新爱情再把长发养起来。她笑着说,人和人真是缘分啊,相遇了却不知道,有时候爱情就在隔壁,她却要去很远的地方寻找,就像我们在一辆车上相遇,这就是缘分,因为百年修得同船渡啊,所以,为了这相遇的缘分,我们一起唱首歌吧。
大家给她的话鼓掌,都以为她是为了活跃车里的气氛,只有他知道,那些话是说给他听的。因为在曾经年轻的日子里,爱情就在隔壁,伸手可及,但他和她,却没有伸一下手。
有时候,爱情仅仅就在你的隔壁,比窗纸还要薄,只要你伸一下手,就可能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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