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在诗外
当你骑着自行车在街上溜达时,没想过自行车有一天会租赁;当你在超市排队结账时,没想到有一天会出现无人货架;当你有一天为一件“鸡肋”物品是否丢弃犹豫时,没想过会出现置换经济模式……创意常常就此从指缝中溜走。其实你只需稍加转换思维,就会发现,这一切,你似乎早已了然于胸。
创新并非苹果的专利,但当代最富创新思想的,莫过于乔布斯。很多人相信史蒂夫·乔布斯是天生的创新者。乔布斯似乎一辈子都在与“贼老天”作对,是一个典型的“我命由我不由天”式的人物,他所带领的苹果公司,也成为全球仅有的几家“逆天”公司——苹果所到之处,行业为之改变。
事实上,如果深入了解,就会发现乔布斯并不是真的“逆天”。在本质上,信仰佛教的他相信直觉,认为要有勇气依循内心与直觉,“许多循着自己的好奇与直觉而踏上的岔路,后来都成了无价之宝”;他信仰“保持饥渴,保持愚昧”,每当面临人生重大抉择的时候,他常以“假如今天是我生命中最后一天”为基点思索,所有荣耀与恐惧在面对死亡时都会消失,滤去浮云,保存真我,赤身裸体,依循内心……这种精神状态,使乔布斯拥有强大的内心与自信。总之,真正超一流的企业家,也永远首先是个有创新的企业家;真正超一流的品牌,也必须首先是个有创新的品牌。
“天赐淡雅香。”这曾經是黄鹤楼品牌的创新。它与乔布斯的自信何其相似:本质上它们都是有价值的创新理念,更是早已储备好的创新源泉。
黄鹤楼品牌的每一步创新,从讲好自己的品牌故事,到开创行业新品类;从神龙架,到恩施……她走的每一步,都是抱着创新的态度,积极探索,小心取证,最终付诸实践。
人们常说,一个有创新的品牌,常常都是“功夫在诗外”。黄鹤楼的创新之路虽然漫长,但已经越来越宽阔。正如一位企业家所说,中国企业不做品牌就没有出路,而做品牌一定要有信仰。企业的竞争最终靠的是文化的竞争,做有信仰的品牌,把品牌做成一种信仰,这是一种境界。一个品牌最终能够走向成功,关键在它提供的产品,所承载的精神乃至信仰层面的东西,是否具有足够的力量打动消费者的内心,它是否敢于坚持这一信仰,是否拥有敢于创新的勇气,以及善于创新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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