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的七夕
他回来了,是的。虽然我早就从别人口中听到了他归来的消息,可是当他的身影印入眼帘时,心还是猛的紧了一下。
操场上,他一次又一次地在我面前跑过,我只是看着他,没有叫他,也没有离去。
我无法离去。
看着他的身影,我移不开眼睛。
但我无法叫他。
我张不了口。
我知道,他不会因我而停下。
那么多年,他从未因我而停下,我知道,我抓不住他。
见到他的时候,是七夕之夜。
我发誓,我绝非故意选在了这个日子。
在那之前,单身许久的我,早已忘记了这样的节日。
我想,曾经爱过,就永不可能忘记。
爱是一件永远也无法忘记的事,哪怕山高水长,岁月无情,总会在峰回路转、暮然回首的刹那惊醒所有的记忆。
我看到他的时候,又仿佛见到了自己。
那个几年前,总是默默跟随在他身后的自己。
现在我已长大。
我早已不会因为他的一句话而雀跃不已,我变得安静,我早已学会了控制自己。
我只是没想到,再见面,还是以这样的方式。
还是他在跑,我在看———他总是在跑,我跟不上他的脚步。
他停下来了。
不是因为我,而是他已然跑完。
然后他看到了我,向我走来。
是他先对我打招呼的,我没有说话,只是点点头,淡淡微笑,然后离去。
每一次离开他,我都会对自己说:看清你眼前这个男人,这个你曾经五劳七伤地爱过的男人,这个你曾经抛弃自尊、放弃骄傲去付出的男人。因为每一次的“再见”,可能就是永别。
这次却不用了。
他在我心中,早已是无可替代的存在。爱,本来就是一件永远也无法忘记的事。
当初,在操场旁的校道上,他踏着自行车,立在我的面前,对我说:“我喜欢你啊。”———我等待了200多个日子的话。泪无法抑制的倾泻而出,我却只是笑,只是笑,摇着头,不说话。我知道,一旦说话,我会崩溃。
我本想告诉他,喜欢上他,自己从来没有后悔过;我本想对他说,我好想继续爱他,可是,已经不行了。
我已倾其所有,再无余力去爱。
他看着哭着笑着摇着头的我,笑了,然后给了我一个拥抱。然后,他骑着自行车的背影慢慢消失在路的尽头。
原来曾经有那么一个瞬间,我们有机会从此在一起,只是,我自己放弃了。
最初,也是他对着我们打招呼的———不是“我”,而是我们一伙朋友中的一个。
可是我却对他一见钟情。
我喜欢听他叫自己“宝贝”,亲切而暧昧;我喜欢听他叫我“小傻瓜”,带着北京男人特有的腔调。我喜欢走在他身边的感觉,充满了安全与温暖;我喜欢被他抱在怀里的感觉,闻到他淡淡古龙水的香味。我喜欢他。
可是他不。
那一天,上海的天空飘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我一个人,走在不知通向何处的路上,我发了个短信给他:
楠,我喜欢你。
他没有回。
我很不安。晚上,我打了电话给在北京的他,我对他说,我想确认他到底收到我的短信没有。
他说:你说呢,当然了。
他的语气很轻松,仿佛在笑。我的心却渐渐下沉。———他常常笑,因为,他常常不快乐。
然后,我问出了这辈子最愚蠢的问题:你,是不是绝对不会喜欢我?
他说:叫我怎么说。
我说:你说吧。———也许不听他亲口说出来,我实在无法死心。
他说:是。
心死了?死心不息。我只是心碎,却不死。我本是如此骄傲、目空一切,却偏偏遇上他。我想飞,可是天空坠落了。
是什么让自己惊醒过来的?我受够了。
之后的某一天,我发短信给他:
真没意思,在干嘛呢?(我问)———睡觉。(他回答)
55~~嫉妒,我也想呢。———哈哈。
上网吧。———没空。
两个字,打破了我所有的梦想。梦该醒了。奇迹不会出现,神话破灭。我走出我的神话,我又该走向哪里?
我望着衣柜中他的衣物,鞋架上他的球鞋,抽屉中他的光碟,相册中他的照片……脑海中他的身影,我终于死心。
“我喜欢你啊。”他说。
他喜欢我呢。
可是我的心死了。———太爱一个人了,付出,就是一种幸福;太爱一个人了,爱他,便是一种痛苦。
我不在乎我放弃了些什么,我从来没有后悔,但是我在乎我在他心中的位置。我已经山穷水尽,再无余力去爱。
某年的七夕,我与他擦身而过。
我曾以为,这是一个永远不会终结的故事。
可是车轮滚滚,最终摧毁一切。俗世中,又有谁是胜利者?
尘归尘,土归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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