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雀
昨天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时,我看了一下表,5:49。天色已暗,无风很暖;天气预报说的沙尘和四五级风都没有来。有时天气预报不准也未见得是件坏事。几十只麻雀在尚未吐绿的爬山虎上叽叽喳喳,声音没有夏天时那般响亮。但从声音听,这些麻雀就不像挨了饿的,它们只是在等待天黑后的休息。
麻雀几乎是每个人认识的第一种鸟,地球上无处不在。我早年去西沙群島,在最偏僻的岛上,也可以看见它一天到晚忙忙叨叨,不知它们的祖先是怎么飞过大海在此定居的。
麻雀给人的第一印象总是灰头土脸,其实仔细端详,它还是挺俊俏的:中性的色泽、浑圆的脑壳、粗壮的身段。它们成群结伙,呼啸而来,呼啸而去,在城市中,麻雀与人共处,适应力最强。
我上小学的时候,北京没地儿去买鸟,我总是想逮个麻雀玩。我用小棍支起个箩筐,撒下诱饵,远远地拽着小棍上的绳子,幻想着麻雀蹦蹦跳跳进入圈套。这时的麻雀比人精,围着箩筐捡拾米粒,从不越雷池半步,让人扫兴。后来某一天,我发现,厨房的阳台门被打开时,可以从厨房门的玻璃上通过折射看到麻雀探头探脑的情形。我随即设置机关,细心用米粒撒成一条线,引诱麻雀一步一步地上钩。那天,当我惊天动地拉上阳台门擒获一只麻雀后,我才体会到鸟为食亡的含义。
小麻雀气得不吃不喝,是一副硬骨头。我因年幼无知而舍不得放它,期望它能屈服,换一种寄生方式生活。可是我错了,麻雀有自己的生活理念,宁死不屈,这让我觉得它很有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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