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呼,水很深
按现在的说法,“吾”和“我”算是同义词。其实,它们之间还是有差别的。宋朝有本《四书笺义》就说,“吾”是对自己说自己,比如“吾有知乎哉”;对别人说自己则是“我”,如“有鄙夫问于我”。这里面的差别挺微妙的。不过呢,这不算很重要的事情,因为现在很少用“吾”了,这种细微的差别,当个小知识知道就行了,不知道也无伤大雅。写信的时候,熟人之间往往不署名,最后写上“知名不具”,透着一种亲密。不过要在唐宋时期,“不具”这个词不能乱用,只能是长辈对晚辈说、上级对下级说。那要是反过来呢?位卑者对位尊者,要用“知名不备”。同辈朋友之间,只能写“知名不宣”。宋人魏泰在《东轩笔录》里,就讲了这样的区别。魏泰说,从字面看,这三种写法没有轻重之分,也不知道是谁定的,“而举世莫敢乱,亦可怪也”。还有两个古装戏里经常用到的稱呼,就是“老爷”与“大人”。细说起来,“大人”这个称呼,在明朝以前是不受欢迎的,因为明朝官场要称“老爷”,但也有很多区别。外任司、道以上的官员,称“老爷”,而相对低级别的官员,要称为“爷”。至于乡绅、地主之类,那是不能称“老爷”的,只能称“老爹”。有趣的是,如果当爹的已经是“老爷”了,那么儿子无论官做到多大,别人也不能叫他“老爷”,只能叫“大爷”。
而“大人”这个称呼在清代早期还一度不被接受。清代的《柳南随笔》里说,有个县丞叫李玉森,见到朝廷来的巡查官员时,称呼对方为“大人”,对方还生气了。李玉森解释说:“大人这个称呼多美啊,不用来称呼您,这个词儿就贱了。”说得对方脸色立刻就转好了。
后来“大人”逐渐普及了。总之,张大人、李大人什么的就叫起来了。不过有一点得注意,“大人”还是官员之间的称呼,吏员(政府聘任的无功名的办事员)和老百姓,还是得叫官员为“老爷”“大老爷”。
在古代,即便在一般老百姓之中,也有些用来区别人的称呼。例如男青年,就被分成两种。学习好的、家里有背景的文艺男青年,会被称为“秀”,如张三秀、李五秀,这个“秀”字一度成为男孩名字中的常用字。而普通的男青年,就叫作“郎”,张三郎、李五郎。慢慢地,“秀”这个称呼,也蔓延到女子之中。北宋建安有位姓徐的女子,写了本书《闺秀集》,从此会吟诗有文化的女孩子,就被叫作“闺秀”。再后来,女性基本上抢走了这个“秀”字,男性就不怎么用了。
还有两个常用称呼:老师、同学。其实这两个词全是明朝才有的。在明朝之前,人们称呼老师为“先生”,可到了严嵩掌权的时候,情况变了,阿谀奉承的人把严嵩叫“老师”,更肉麻的,则叫“老夫子”,言外之意,是严老师直逼孔圣人。
至于“同学”,则出现在明末。以前上学,一个老师教的叫同门,同一届考生叫同年,没有叫同学的。当时的精英黄宗羲在一首诗的注解里写道:“同学之称,余与沈眉生(沈寿民)、陆文虎(陆符)始也。”看来“同学”这个词不错,很快就被大家用开了。
不同的年代,有不同的称呼。文艺作品不是史书,用错了大家可能也不知道,反正不是当真看的。不过要用对了呢,那显得自己多严谨、多认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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