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习班里斗智斗勇
儿子为了考上国外大学,决定参加补习社。在香港,补习社的教师可以提供24小时服务,即使考生凌晨3点完成文章,也可以实时电邮给老师,老师便会漏夜给他意见,再作修改,日复日、月复月地练习,直至考生掌握到技巧为止。这套为期一年的贴身服务,由补习社的顶级导师A亲自出马,收取年费十万大元,他保证儿子考入心仪大学的命中率达九成。
教育化作银码,我唯有以消费者身份问权利:不成功,不收费?答案固然是:不。可以分拆成逐次收费吗?可以,每小时四千港元,但如果付套餐价则每次不限时。A导师说以他经验,通常考生需要30小时才能完成课程,以四千元一小时算,共收12万,套餐价10万算便宜了。
A导师说话动听权威,说到儿子心里去。一个十多岁未有社会经验、半温室中长大的年轻人,遇上一流推销员,实时被打动,马上想交学费。在外人面前,我从不教训儿子,但我心里已决定,此合约绝不能签,十万元固然不是一个小数目,但最不能接受的,是一纸十万元合约发放的三个坏讯息:一是儿子会以为有钱便能把不可能变可能;二是有钱便不用尊重别人的时间,半夜三更随时随地可驱使一个老师服侍自己;三是导致他对钱有无限的依赖。
离开补习社回家的路上,我漫不经意地说:“A导师说话真的很动听,他口才棒,令人很容易相信他。但他的目的是做生意。”儿子静静聆听我的话。
但一天他离开补习社后致电我:“妈妈,我跟补习社签了份合约。”
儿子签了A导师十万港元一年的合约,我心中虽无名火起,但儿子才16岁,任何人要他签合约是犯法,他签的合约也不可能有法律效力,让我进退维谷的是当时快要考大学了,要是转一家补习社,儿子要花时间从头适应,太仓促,会影响他的表现。所以我想不伤和气地解决此事。
平时甚难约见的A导师,接到我说明是谈合约的电话,他还以为我是赶去付学费,便同意会见我。我先说明来意:“我不希望儿子过分倚靠别人的能力,他要学会独立面对应付考试,他需要的是一点辅导,这方面我相信你定能帮到他,但不是24小时随传随到,所以我建议采用逐堂收费的方式。”
A导师先为我着想:“以我的经验,这样对你不公平,因为几乎所有同学都需要超过30小时的辅导才能完成课程,到时你付的学费必定超过10万。”我说,“这也公道,你的而且确付出了心血和时间,我愿意支付。”不是跟他抬杠,是真心的。
A导师急了,暗示要发飙:“在我们这里从没发生过取消已签了的合约,是不容许的。”我和颜悦色地跟他说:“你提醒了我,我来之前有询问律师意见,当律师知道儿子只有16岁时,他说儿子不单没有法律责任,相反任何人知道他未足18岁而误导他签约,可能负上法律责任。我当然知道你不会明知故犯,儿子长得比较高大,说话比较老成,单看外表,很多人都以为他超过18岁。”我以退为进,给A导师下台阶。
他听明白了,为自己打圆场:“您儿子的确长得比同龄孩子高大,勤力又有礼貌,我很喜欢他,觉得很投缘,为了他,我就破例一次,取消这张合约,不过麻烦你帮个忙,不要让其他家长知道。”
儿子知道事情解决了,才安心下来。我藉机会向他灌输金钱概念,要他知道四千港元相等于什么价值,四千港元相当于一个专业律师的时薪,菲籍女佣日夜辛劳一个月,人工不及A导师一小时,所以他要好好珍惜这一小时,先把疑难问题列出来,不要浪费时间。
没想到,儿子发挥他的小宇宙竟要求A导师按每半小时收费,A导师出奇地答应了,儿子就这样半堂半堂地上课,直至英文文章写得成熟,可作投考大学之用,才总共交了四个小时的学费给A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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