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gzhuan365 发表于 2017-9-6 02:54:33

美国青少年心中的楷模

  什么是美国人心目中的青少年楷模?这个问题的答案千奇百异。然而在当今美国,却有一种传统性的形象,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

  18岁的约翰·汤姆森是一位美国高中学生。他住在北达科他州的一个农场。1992年1月11日,他独自在父亲的农场里干活。当他在操作机器时,不慎在冰上滑倒了,他的衣袖绊在机器里,两只手臂被机器切断。

  汤姆森忍着剧痛跑了400米来到一座房子里。他用牙齿打开门栓,爬到了电话机旁边,但是无法拨电话号码。于是,他用嘴咬住一支铅笔,一下一下地拨动,终于打通了他表兄的电话,他表兄马上通知了附近有关部门。

  明尼阿波利斯州的一所医院为汤姆森进行了断肢再植手术。他住了一个半月的医院,便回到北达科他州自己的家里。如今,他已能微微抬起手臂,并已经回到学校上课了。他的全家和朋友都为他感到自豪。

  美国人为什么喜欢汤姆森呢?有的说,他聪明,用铅笔打电话,还会用嘴打开门。有的说,他喜欢干活,我们喜欢勤劳的人。还有的说,他身体真棒,一定曾努力锻炼身体,不然早就没命了。

  一位学者概括了这些人的回答,人们除了佩服他的勇气和忍耐力外,还有一种独立精神。他一个人在农场操作机器,出了事又顽强自救,所以他是好样的。

  独立、勇敢、坚毅、不懈地与自然界抗争,这大概是美国从殖民时代遗留下来的优秀传统。这一传统在吸毒、抢劫、性混乱泛滥成灾的美国社会,仍然存活在美国人的精神里。

  汤姆森的故事里还有这样一个细节,他把断臂伸在浴盆里,为了不让血白白流走。当救护人员赶到时,他被抬上担架。临行前,他冷静地告诉医生:

  “不要忘了把我的手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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