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gzhuan365 发表于 2017-9-10 00:12:09

做顿好饭菜

  记得当年学法语的时候,老师是新中国头几批留学生。有一天上课学累了闲聊,老师说,将来女孩子出国,想起家来会比较麻烦。当时我们几个秃小子问,那男孩子想家怎么办?

  他说,嗨,男孩想家最好办,自己做顿好饭菜,吃得盘底见天,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当时我们不以为然,一是因为不相信男孩的思乡这么廉价,二是更重要的,那时候我们都还不会做饭。如今回想起来,它是如此的正确。

  留学党里面流传着一句话:大多数留学生如果没有在学术上有所成就,起码在厨艺上都很有造诣。出国在外,无论是谁,难免要思家。而每每思家,到炉台旁乒乒乓乓忙活一阵,不管是来个复杂的水煮牛肉,还是简单地下一碗方便面,只要那味道从锅里一上来,就好像黯然销魂散,顿时让人清醒过来:那思念之情都是万里之外的假象,只有锅里碗里的食物才是最真切的。

  记忆是一把最好的蒙太奇剪刀,瞬间镜头就切换到最近。五年前就算饿死,我也想不到会来到广州这个之前跟我没有丝毫关系的城市。公司要求一个礼拜之内找好房子,我只用了四天。可以说是效率高,但更是一种无奈。

  每天顶着直射的太阳,冒着三十多度的气温,从城南到城北地跑。见了无数的中介,找了无数的房东。有一天,就这么走着走着,我突然停下来,喝了口水。我想到朋友跟我说之前在北京租房子,不得已和陌生人同住屋檐下的苦涩;我想起在上海地铁站旁那些肮脏的小摊前挤满了赶着上班的年轻人,付了钱拿了一碗东西边走边吃。

  从那时起,我就对自己发誓,永远不要像他们一样。我对自己说,我要整租,不要和不认识的人合租;哪怕早起半个小时,我要坐着吃早饭,而不是买来路边摊的不知道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然后迎风边走边吃。

  想过这些之后,我继续赶路,寻找下一个房东。我幸运极了,这个房东人很好,虽然钱上面计较一些,但是我也无所谓了。她跑前跑后帮我收拾,还说要给我介绍自己邻居家的大闺女给我认识。我去附近的超市买被子和锅,她找了认识人帮我打折。

  我搬到新租的房子里住的第一个晚上,广州下雷暴雨。我躺在床上,伴着轰隆隆不停的雷声,问自己:为什么?我为什么从国外跑回来,跑到沈阳,又从沈阳跑到上海,呆了没两个礼拜又跑来广州?

  因为这样,我才可以和我心心念念的飞机发动机们朝夕相处,看着它们上天,再看着它们平安落地。因为这样,我才可以做我喜欢的事情,还有人给我发钱。可是,有这么多开心的事情,我为什么还会躺在床上想为什么?

  说到底,我为什么这么孤单?我为什么觉得,这个房子不是我的家?楼下小孩子牙牙学语,老人们嘴里嘟囔着家长里短,情侣们口耳呢喃,狗叫猫跳,以及听不懂的白话,这些于我,到底都有什么意义?

  赚了钱,住到自己付房租的房子里。这种感觉很奇妙,仿佛是名义上独立了出来,但还有某一块不是自己的,和这房子也是。每天下班之后,我跟同事说,我回家了。坐上地铁,有个方向,知道在哪一站下车,往哪里走,摸到哪扇门,用钥匙可以开的开。进门之后,我睡在这房子的身体里,但是它仿佛总有心事,不想跟我说。住房子和处人一样,要有一段时间,甚至总要有一两件事,让你们之间发生共鸣,才能最终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好朋友。

  前两天和家里打电话,我妈听说我单位的食堂管晚饭,怂恿我吃了晚饭再回家。我爸在一旁责怪她,让她别管我。我心想也是:工作了一天,到了晚饭这种“居家”的时刻,居然还要在单位度过,想想就不会开心。

  今天下班,路过菜市场,我想给自己做顿饭吃吧。于是就买了一桶油,一把米,一袋盐,一个苦瓜,一头蒜,两个鸡蛋和一小块猪肉。回来之后衬衫一脱,换上短裤打着赤膊。先把米饭焖上。热油炒鸡蛋,炒得嫩嫩的盛出来,借着鸡蛋的油爆香了蒜末,下猪肉,再下苦瓜丁。最后把鸡蛋倒回去,加点盐。

  米饭差不多了,飘出来的香味混着苦瓜、鸡蛋和肉的味道,钻到鼻子里,忽然让一切都有了意义:那些楼下小孩子牙牙学语,老人们嘴里嘟囔着家长里短,情侣们口耳呢喃,狗叫猫跳,以及听不懂的白话,这些于我,就是市井气息。生活少了市井气息,便不再是生活,只是程式;同样,家没有市井气息,也不叫家,而是房子。我租的房子,今天晚上用油烟熏过一遍之后,突然温暖了好多。

  原来老师说的是如此正确:做顿好饭菜,不仅可以解乡愁,甚至能解漂泊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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