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你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前几日广州有台风,雨大如瀑,世界成了一口水塘。街道黝青湿滑,像一条大鱼的脊背。还是出了门,领着几个小朋友,沿着一条条鱼脊,去逛书城。这是我们的小约定。
到了周末,他们下了学,我下了班,一起玩。所谓玩,也无非是买买书,吃吃糖,逛逛街。但就在买书中,我发现一个令人汗颜的现象:孩子对书籍,都有一种本真的、炽烈的热爱。
他们可以在书城里,一待就是一个下午。在书架前,用极不舒服的姿势,或坐,或蹲,或跪,或立,翻读手中的书,怎么都叫不走。仿佛被吸住了,仿佛入了魔障。而不是像大人,走走停停,翻翻看看,偶尔停下来,拍一张照,发朋友圈。这种散漫与造作,在孩子们的真实面前更显突出。
小说《刀锋》里,毛姆在书店两次撞见拉里,第一次是早上,拉里以一个奇异的姿势,坐在那里看书。下午,因东西落下,毛姆再去,拉里还是那个姿势,依然在阅读那本书,那种专注与热忱,令毛姆大为震撼。
这些小“拉里”也一样,一头栽进去,拉都拉不起。千呼万唤,才起了身。临走时,又买了一大袋,绘本的、童话的、军事的、小说的……一路走,一路兴奋地和我说情节。
“……后来,外公飞到天上去了,桌子也跑到天上去了,他的灰袍子一扑一扑,飘在屋顶上,在那里笑啊,笑啊,胡子一抖一抖……”
“……有一种幽灵飞机,晚上闪闪发光,很吓人的,但它其实不是幽灵,而是涂了一层蓝色荧光粉……”
在肯德基吃饭,点了汉堡和薯条,一边吃,一边翻书。
我说:“要不,先吃饭吧!”
“等我看完这篇……太好看了!”
阅读也快,近乎饕餮。
两天以后,打电话告诉我,十本书看完了,又约了下周去。他们是三四年级的孩子,作文练习,都还是看图写话,但对阅读,竟然有这么大的热情。
我一边赞许,一边遗憾:曾几何时,我们也曾如饥似渴。曾几何时,我们也愿意为一本书,放弃美食、美物与美事,像在野河中游泳,一个猛子扎进去,深水寂静,余晖金黄,心念简纯归一,游得酣畅淋漓。
是的,翻一页。只需要翻一页。你就知道,那些沉潜不发的美妙,都是冥冥中,只为你预留的、精心烹制的、一直保鲜的盛宴。其中温柔恩慈,其中凛冽奇幻,令你一启动,就欲罢不能。
直至读得“不知身是客,晨昏忧乐每相亲”,读得“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
如今呢?也读,杂念多了。
持卷于手心,瞥见内容风流,人文皆香者,想的不是审美,而是探究写作技巧。
阅及瑕瑜并见,良莠杂陈者,想的不是弃读,而是思虑其推广策略。
是的,是的。俗大了。
但小朋友不,喜欢就读,不喜欢就弃,就这样简单。或许,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读得进书。
阅读是一件天真的事。
浮躁与复杂的大人,是读不下去的。
它不实用,换不了钱,起的安慰,也迂回曲折,比不上饮酒,比不上购物,甚至比不上吹牛。
成年人的世界里,讲究的是多快好省,而不是趣美真智。
于是,只有孩子,还在读书。
只有还像孩子的大人,还在读书。
那天去见可二,到时,他正坐在茶馆里,对着电脑上密密麻麻的字用功。
我问他:“你现在看电子书了啊?”
“纸质书也有啊,在包里。”然后翻开,掏出四五本,什么古典自由主义啦,什么经济学啦,什么民主啦,满纸术语,看得我头疼。我说:“哎,不是我的菜!”
后来翻到一本梁鸿的《历史与我的瞬间》,讲读书的,语言也讲究,翻了翻,能看得下去。
他随口说:“那就送你了!”
送我了那就是我的了。从中间翻,从前面卷,从后面扒拉,按一贯的坏习惯蹂躏它。
入夜吃晚饭。完了回家,走时正翻到书的十几页,卷着,拿在手上,走出去,对他说:“我走了哈!”
他说:“好,小心点。”
正准备转身,他忽然叫住我:“哎,书别那么拿!”我低头看了看手中筒状的书,心里又惊又愧。
我们家可二,虽然比我年长,虽然他对丑恶总是零容忍,虽然他辩论从未输过,虽然他写的文章深刻得讨人厌……但是,他是我见到的大人中,最像孩子的。
他会说:“你们大人……”他会在商场迷路。他一个人站在日光底下号啕大哭。他从不掩饰自己的好恶,不因人际,或者功利,而有所忌讳。他会随身都带着不下五本的书。
我一直觉得,他的躁郁症之所以如此严重,除了他的家族遗传病,他的天真,也是一大因素。毕竟,丛林社会里,猛虎、狼与狐狸之流,才是最得势的一撮。他和更多的孩子,对成人世界又厌又惧,无所适从。
后来,《铁皮鼓》里的奥斯卡不愿长大,彼得潘一直是个孩子,可二成了一个病人。
他们与时间撕扯、谈判、争夺,以这种近乎自毁的方式,保护自己的真和善。
他们也如愿以偿,成了破坏最少的人。
前些天,收到一个人的祝愿。他说:希望你是一个有担当的大人,也是一个热情的孩子。
我理解他所说的,年少一去不复返。那些字词有魔法,星星会说话,天花板上开舞会的时光,纷纷隐遁于虚无。但是,它也正以这种脆弱的方式,呈现它的高贵。它告诉我们:你曾经也年轻,也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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