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感悟

标题: 拜托,替我好好照顾她 [打印本页]

作者: tongzhuan365    时间: 2018-4-10 10:38
标题: 拜托,替我好好照顾她
  高中时代,我非常爱听打雷。那年头的教室没有空调,只有电风扇,解救夏天的闷热只有时不时的雷雨才可以做到。明明只是下午的天气,却暗得像午夜。这种时刻小伙伴们都在教室里做题,只有我执着地趴在教室外的栏杆上,盼望着下雨。

  很长一段时间里,整个楼层只有我一个人会这么做,直到某天我不经意间发现了一个姑娘,她也在等打雷。爱听打雷的人应该不多,在同一时刻等打雷的更是少之又少,而这个人就在你的十米之外,加上她还是个漂亮的姑娘。这叫什么?缘分啊!

  我把老陈拉出来,指了指旁边的姑娘,跟他诉说我爱上这个姑娘的过程。老陈一听突然兴奋起来,说:“你赶紧去追啊,以后周末就叫上我和大丁。你们在我们面前秀恩爱,然后大丁就会受到触动,我就能追到她了!”

  我说:“得了吧你,你连一句话都不敢和她说,还想追她?”老陈没听进去,对我说:“趁现在快去认识一下。”我说:“一般的认识方式不够炫酷,我要让她觉得我不一样。”苦思冥想后,终于想出了一个炫酷的邂逅方式。

  我们学校六点半上晚自习,姑娘每天六点一刻才去吃饭,巧妙地避开了高峰期,但也压缩了吃饭时间。那天我和老陈跟在姑娘身后,我拍拍口袋对着老陈说:“啊,老陈,我忘记带饭卡了。”老陈也拍拍口袋说:“啊,我也没带!”我说:“那我们去向前面的同学借吧。”老陈说:“好啊。”

  我拍拍姑娘的肩膀:“同学,我们刚才说的话,你听到了吗?”姑娘说:“你们两个说这么大声,全操场都听见了好吗!”我们一起买饭,买完后各自找了位置坐。眼看我的搭讪计划要泡汤,我赶紧把包子叫了过来,等姑娘快要吃完时,我给包子使了个眼色。

  包子心领神会,拍案而起:“卢思浩,你叫我来吃饭,居然没带饭卡!”我说:“我没想到老陈也没带,你等等,我去向刚才那个同学借!”于是,我走到姑娘面前。

  姑娘有些为难,说:“我马上要回去上晚自习了,借给你们,我怕来不及……”我等的就是这句话。“那你把你的小灵通号码告诉我,晚上我发信息给你,然后還你饭卡。”姑娘想了想,说:“那好吧。”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的智商达到了巅峰。

  就这样,我和姑娘正式认识了。

  她说自己喜欢“五月天”,我说这么巧我也是,然后回家恶补“五月天”的信息。她说自己每天都会早点来学校,我说这么巧我也是,从此开始早起。她说自己住城南,我说这么巧我也是,然后每天晚上送她回家,再一路狂奔回我在城东的家。

  那时候不管做什么事,都特意想突出一个“巧”字。我希望她喜欢的正好是我喜欢的,她爱吃的正好是我爱吃的,就连我遇见她这回事也正好是我没带饭卡。这样姑娘一定会认为我们两个之间所有的故事,都是因为缘分。

  我生日前夕,随意跟姑娘说了句想要个生日礼物。

  那天我在校门口等她回家,从九点半等到了十点,用小灵通给她发信息她也不回。生日夜却见不到她,我特别失望。正当转身要走时,我听到有人在背后叫我,我刚回头还没来得及反应,姑娘就把一条大红围巾套在了我的脖子上。

  那一瞬间我心里满是欣喜,嘴上却嘟囔着这围巾不好看。姑娘一时上火,伸手就要把围巾拿下来,我说就不摘。于是我们绕着操场跑了好几圈。很多年后,我回想起这个场景,觉得特别傻,又不知道为何觉得特别浪漫。

  因为常和她见面,本来不戴围巾的我开始每天戴围巾,还研究了围巾的七种不同戴法。再加上我那时喜欢穿大衣,老陈说我每次出现都有种《上海滩》里老大的即视感。

  我说:“以后每年的冬天,我都要戴围巾。”

  高三的冬天,我要去墨尔本。那个寒假,姑娘给我织了一条蓝色的围巾,让我把红色的还给她,她想自己戴,这样我们就还算是有着关联。

  那天,我对姑娘说:“等你高考完,我一定会回来给你唱《温柔》。”她点点头,说:“等你回来,我们一起去看五月天演唱会。”

  最后,我还是没来得及把红围巾还给她。高三的寒假特别短,短到我还没来得及好好告别,她就不得不去面对6月即将到来的庞然大物。

  到墨尔本之后,我买了一把吉他,开始每天练习《温柔》。我本就没有什么音乐天分,即使反复练习,也没有练出想要的效果。但我还是一天天数着回国的日子。在高考结束那天,我骑着自行车,飞奔去了学校。可我没有找到她。我不甘心,就给她发了条短信,说我第二天在学校里等你,要唱歌给你听。

  第二天一早,我就拉着老陈和包子去了学校,三个人都没来得及吃早饭,拿着小笼包外卖一路飞奔。到了班级门口,我拿起吉他开始练,一边抓紧最后的时间记歌词,一边排练要对姑娘说的话。

  从早上排练到中午,从中午排练到影子被夕阳拉得很长,姑娘还是没有出现。而我,也没有打电话给她。

  但我还是拿起吉他从头开始唱:“走在风中今天阳光突然好温柔,天的温柔地的温柔像你抱着我。”而我心里跑过的字幕是:她从没抱过我,啊,一点儿都不温柔。

  即将进入盛夏,所有人都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我手里拿着一条围巾。

  最后有关她的消息,是她去了上海。

  几年过去,老陈结婚了,对象是他暗恋了七年多的大丁。我给他发短信:“新婚快乐,要幸福啊。”他给我发:“你看,真心还是能被听到的。”我心说:“是,可总有人会没那种命,我是其中之一。”

  这年的冬天,我接到一个电话,电话另一头放着《温柔》。嘈杂的声音里,我听到有个姑娘一直在问:“你能听到吗?你能听到吗?”我实在想不起这是谁的号码,就把电话挂了。

  挂了电话之后,我收到了那个电话号码发来的短信,她说:“我听到了。”

  我的心跳瞬间停了一拍,拼命跑回家,想找出那条被我遗忘许久的红围巾,却怎么也找不到。我想着我该给这个号码回条短信,可不知道该回什么。我想问问这个号码的主人是谁,可又怕知道了却无话可说。明明有满肚子话想说,可又怕对面早就不是那个想倾诉的人。

  第二天,我鼓起勇气回了一条短信,但电话那头再也没了回应。再试着打过去,电话关机。

  又一年冬天,我开始巡回演讲,出发前的夜晚我整理房间,在衣橱的抽屉里找到了曾经省吃俭用买的小灵通。可电池已经过期了,这个小灵通再没能打开。

  原来所有东西都有保质期。

  我一直没有找到那条红色围巾——直到现在也没有找到。但没关系,你看每年冬天我都还戴着围巾,但我不再为了谁戴着,也没有非要戴那条已经找不到的红色围巾。

  因为一个人喜欢一座城,喜欢一首歌,喜欢一个乐队,喜欢一部电影,那是生活中经常出现的戏码。因为你想要知道在那些你不曾出现的日子里,这些东西是怎么给了她力量;因为想要用尽一切办法去接近她、了解她。

  只是许久后你发现,那些听过的歌、读过的书、看过的电影,也能给你力量。翻山越岭却擦肩而过,保留下的那些习惯,不是因为放不下;保留下的那些喜好,都是因为自己喜欢。重要的是,学会了好几种围巾戴法的我,多帅气。

  本来想再唱一遍《温柔》,却突然想起另外一首很喜欢的歌里写道:“我已经不知道去哪里才能见到她,如果有人看见了她,如果你在她的身边,请多多照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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