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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博”要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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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4 10:34: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男女】

  女人有几个好东西?

  一个男人在博客上问我,女人常常说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那么你们女人又有几个好东西?男人偷情,背叛老婆,不忠,吃软饭,说话不算话,女人呢?难道男人偷情不是在跟女人偷吗?难道男人背叛老婆不是为了其他女人才背叛的吗?假如这些其他女人是好东西,闪一闪让一让,义正词严铁骨铮铮,男人想偷情想背叛能上哪里偷情背叛呢?男人对感情不忠不义,女人如果各个都忠义,哪来的第三者?更何况,说分手也不只是男人,也有男人一心以为可以“有情人终成眷属”,结果被女人一句“咱们不合适”辞了的呢,男人能说什么?男人花女人钱叫吃软饭,女人花男人的钱呢?千百年来,女人一直名正言顺地花男人的钱,男人说过什么没有?女人还美其名曰:嫁汉嫁汉穿衣吃饭!

  我细一琢磨,也是这个道理。只是,千百年来,女人理直气壮地花男人的钱,要男人养着,那是因为男人是女人惟一的老板,您娶了人家,就相当于现代企业跟人家签了工作合同,人家作为你的老婆,为你洒扫庭院,生儿育女,孝敬老人,那您可不就得给人发工资养着人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如果人家没有完成任务,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把人家休回娘家,但话说回来,人家要是没什么错,您是不能无缘无故把人家赶出家门的。像陈世美,现代社会没啥,丢过去一句“感情没了”完事,但在古代,感情有没有不管,到了大堂之上咱先要讲良心,如果昧着良心做事那是要付出生命代价的!所以说呢,时世异也,时代不同了,咱谁都别拿“千百年来”的规矩说事。到哪个山头唱哪个歌,到了现代这个山头,女人发现男人变心不算违法,即使你上法院打官司,耗时耗财,人家那边该过日子过日子,该吃吃该乐乐,说破大天,一句“不爱你了”,你能怎么着?法官再同情你,也不能牛不喝水强按头不是?所以说,女人也就想得开了——何苦一棵树上吊死?男人只活一辈子,女人也只活一辈子,为什么要委屈自己?女人只要一想开了,那么,“失去的只是锁链”,而得到的“将是整个世界”。

  因此,女人明白了以后就会懂得,与其像个怨妇似的抱怨:“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不如相信男人个个都是好东西。就像我手机上收到的一条短信,据说是一著名女强人的雷人语录精选版:第一,我从不依赖男人,但我需要男人。第二,床上用品应该选用品质好的优等货,包括好男人。第三,不要为旧悲伤浪费新眼泪。第四,如果有天我变成流氓,请告诉别人我纯真过。

  当然,如果一个女人活到这个份上,那她就不是一般的女人。一般的女人,被男人伤害过,就会恨男人怕男人,但不一般的女人,即便被男人伤害过,也还是会爱男人。

  ——摘编自《春日迟迟的BLOG》

  【论世】

  青出于蓝才是真山寨

  纵观中国语言史,大概没有哪个时期像现在这样新词辈出。“躲猫猫”“山寨”等新词汇能在一夜之间让13亿人妇孺皆知,令《汉语词典》的编纂者手足无措始料未及。这是好事。

  “山寨”从出生至今,不足周岁。其贬义似乎高于褒义。“模仿”和“假的”好像是山寨的定义。

  如果模仿是为了超越,而且真的完成了超越,甚至反客为主,将正宗变成山寨,就达到了青出于蓝胜于蓝的美妙境地。

  人生是不是也要达到这样的境界:我模仿了你之后,由于我大大超越了你,你反而成了假的。这就叫做,假作真时真亦假。

  ——摘编自《郑渊洁的BLOG》

  最危险的天真

  这样的事情读来让人觉得心酸,也觉得荒谬。

  有一位18岁的女高中生,交了一个出了社会的男朋友。男友喜欢玩车,不断地换新车,常因付不出车钱而苦恼,竟然哀求她下海赚钱,为他养车,她也就傻傻地听了男友的话,上网援交,而且还真乖乖地把钱交给男友。

  没接几次客,就遇到一个固定的顾客。那个中年男人很喜欢她,以要向学校检举为理由,不准她做别人的生意。

  后来,这个女孩禁不起纠缠,向警方报案。

  中年男人吃上官司。

  她也知道自己傻,离开了那个爱玩车的男朋友。

  希望她将来能够判断,什么样的男人才适合她。

  想谈恋爱,却无法判断:什么样的男人才是爱她,对一个少女而言,是一件极具危险性的事情。

  一个会叫她用身体来换取他养车欲望的男人,怎么可能是真爱她呢?这种事情,一般智力正常的成人,用耳朵想也知道。

  少女却常懵懂不明。在刚谈恋爱的时候,好女孩还常常会误以为,爱一个男人,就要无条件的奉献牺牲。于是像扑火飞蛾,什么胡涂事也做了。

  要承认情人不爱她,对一个初步涉入情场的人是痛苦的。所以她宁愿骗自己,他爱她。所以她要为他活、要为他解决痛苦、他开心我就快乐。

  年轻女孩又太容易哄,一点点小恩小惠,就会使她无法自拔。

  这是女人最危险的天真。如果没有从经验中学到一点教训,在个性里累积一些硬度,她们就会在很年轻时,让自己在命运中无法翻身。

  也未必是少女才会犯这种错,不少女性,在事业上金钱上都十分利落精明,但一碰到感情,完全头脑不清,奉献许多,却还搞不清楚他爱不爱我?

  到青春老去时,才感叹:都是被感情所误。

  少女学会掌控自己命运的第一步,应该是“学会判断这个男人爱不爱我”,判断标准很简单:他所作所为,是否为她着想?是否在意她快不快乐?

  就算找不到肯照顾自己的男人,也不该找一个以损害她来得到自己利益的男人。

  ——摘编自《吴淡如的BLOG》

  【性情】

  “出名要趁早”的另一面

  关于出名,有一句最出名的话,就是出自张爱玲之口的“出名要趁早”。

  这句话在这个大家对于知名度都高度重视的时代,似乎更成了至理名言。今天媒体几乎成了社会的中心,在媒体里不为人知,就好像被社会悄然屏蔽了。于是乎,出名就变得比过去更要紧了。出名重要变成了一般性的常理。连骂名人的,也被人认为是靠着骂来傍上名人而出名;号称隐居,躲避传媒的庸俗,也被视为其实是以躲避的姿态来个欲擒故纵。所以,追求眼球效应,搏“出位”,造新闻,都成了惯用的伎俩,让人见怪不怪。今天我们可以看到许许多多年纪轻轻就成了名的人在媒体中风风光光,张爱玲的说法就更被信服了。

  但其实张爱玲的这句话也不是没有毛病的,年轻的时候出名,当然是高兴的事情,但没有经过多少历练的少年得志,其实会让人不知道生活的艰辛,特别是靠着一种特殊的技能或才气一下子到了公众瞩目的中心,其实会难免让人把世间的事情都想的格外容易和无所谓。于是难免对人情世故缺少把握的能力,对于纷繁的世事没有洞若观火的明智。所谓“情商”就不免有所亏欠。出名早,就会对于世界上的事情看得很容易,并不觉得一切来之不易,也不一定特别珍重自己的名声和工作。难免心比天高,把自己看得太不得了,难免就会轻举妄动,做出自己后来后悔的事情。

  我们看看张爱玲自己,当年在上海可以说是名满天下,《传奇》和《流言》两部书确实是了不得的杰作。但30多岁离开上海之后,就难以转型成功,英文写作居然得不到知音的赏识,在美国的生活相当困顿。看看近年发表的她的美国丈夫的日记,那种窘迫和拮据确实让人感慨。这与她的强烈的个性似乎很有关系。大学聘她做研究,她不愿见人,办公室也只在晚上偶然去一下,参加宴会也会由于迟到和言语唐突而得罪人。弄到最后干脆不见人,自己隐居在加州过着和外界隔绝的日子。我想,如果当年她就是留在香港,平平常常地写点中文小说和文章,可能会给我们留下更多难忘的作品。但她要用英文的作品征服世界,不免心气太高。她一开始的写作之路太顺了,就难免想着再造辉煌同样容易,出名早,就会觉得从头来过同样顺风顺水。没想到,在中文世界的名声,到了当年的英文世界其实是当不得用的。出名早是张爱玲的才气所致,确实倾倒众生,但出名早又让她后半生经历了更多的坎坷。人生的事情实在是不好说。还有诸如小童星或者体育的大明星,都是少年出名的典型,但他们还不像张爱玲,写作是一件没有年龄限制的事情,而他们的辉煌却是有年龄限制的,转行和转型当然是难免的。但当年的职业做到了万众瞩目,今天要从头来过,虽然条件比起同龄人还优越得多,曾经的“高处不胜寒”的经历,难免让人难以平和地再走新路。所以古人常有所谓“红颜薄命”“世事无常”的感慨,其实也是对于“出名要趁早”的一种提醒和警示。

  “出名要趁早”当然有道理,但其间的另一面也不可不察。这样,出名早的不要太自负,像我们这样还没有出名的也就不必太着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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