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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要走的人,是不会说再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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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3 10:26: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希和鹿哥,今日大婚。算起来,他们认识至少有11年了。

  高二的时候,希希问鹿哥,你觉得我学理科,怎么样?

  鹿哥笑着说,你知道高锰酸钾的分子式吗?你知道光合作用吗?你知道牛顿第二定律吗?

  希希说,你管我呢。

  刚去上大学那会儿,圣诞节特别冷,他们坐在一家餐厅里吃饭,希希开心地在玻璃上哈气,拼写了一个“MarryChristmas”。

  鹿哥笑着说,写错了,merry,是me,不是ma。

  希希愣了愣。鹿哥笑着,伸手把Christmas划掉,然后在上面写了一个me,改成了marryme。希希笑着说,我愿意。那是鹿哥第11次求婚。

  高考结束那天,他们在一起了。希希站在教学楼的楼顶望着漫天的星辰,她问鹿哥,我做你女朋友,好不好?鹿哥笑着说,我以为等你这句话要等到孤独终老呢!

  希希说,那你干吗不跟我先表白?

  鹿哥说,我知道我会一直爱你,所以,我等你先说。

  希希假装生气地说,我必须惩罚你不先跟我表白,嗯,这样吧,你向我求婚100次,如果我每次都答应你,那我就嫁给你,好吗?

  鹿哥突然单膝跪下,笑着问,那你,愿意嫁给我吗?

  希希突然抱住了鹿哥,开心地说,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

  填志愿的时候,鹿哥临时改了主意,跟希希去了同一所大学。按照鹿哥的分数,其实可以报更好的学校。

  希希问,你干吗跟我填一个学校?我们在同一个城市,就好。

  鹿哥说,去哪里上学不重要,重要的是跟谁一起经历4年的时光。

  希希说,你这样,我会内疚的。

  鹿哥反问,好好的文科班你为什么不去?我也爱你,现在,1比1,扯平。

  希希问,你都知道了?鹿哥笑着说,傻瓜才不知道,你爱我呢。

  英文里说“fallinlove”,中文翻译过来叫坠人爱河,每求婚一次,就下坠一次。

  鹿哥喜欢跟希希求婚,他喜欢那种失控下坠的感觉,那好像是他生活的一部分。

  希希感冒了,不爱吃药,鹿哥把药片做成心形放在提拉米苏上当点缀;学校食堂里吃饭,他用鱼香肉丝拼“我爱你”,拿甜甜圈当戒指;下雪了,他在女生楼下雪地里写好“嫁给我”,然后给希希打电话,放写着“Iloveyou”的孔明灯。

  大学四年,鹿哥累计求婚75次。

  希希和鹿哥,今日大婚。算起来,他们在一起至少8年。鹿哥穿着西装走进酒店大厅,他看见希希穿着漂亮的婚纱坐在大厅的沙发上等人。他一愣,走过去,小心翼翼地问,你,今天,结婚?

  希希看了看鹿哥,笑着说,这么巧,你也结婚?

  鹿哥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递给希希,说,你一紧张,就爱吃点甜的东西,这可是喜糖。

  希希突然笑了,鹿哥问,你笑什么?希希指了指自己胸前的胸花“新娘”,鹿哥看了看自己的胸花“新郎”,笑了又笑,然后有人叫希希,她走了。鹿哥望著那个背影,明明如释重负,为什么心如刀绞?

  鹿哥望着那个穿着婚纱的希希,大喊了一声,希希。

  希希回头笑了一下。鹿哥笑着说,如果……

  像是沉思了很久,鹿哥笑着说,没事儿,祝你新婚快乐。

  希希说,你也是。按照电影剧情,一转身,肯定有一个人落泪了。

  后来,鹿哥给我讲起他们重逢的那幅画面,笑着说,编剧都不敢这么编吧,大婚当天,前任的婚礼就在你对面,真不怕一不小心走错了大厅吗?

  我问,你求过第100次婚吗?

  鹿哥笑着说,我求过。但是希希不知道,那天我们分手了,从始至终,我一只手攥着口袋里的戒指盒,没有勇气说出那句说了近百遍的话,以前,我们也会吵架,但是那天特别平静。大张旗鼓地说“分手”就像喊了800遍的“减肥”,没有一次当真,反而真的那一次,说得最平静。是的,他说过,这辈子非你不娶。

  是的,他说过,爱你一生一世。

  那又怎样?他走了。

  是啊,干吗要挽留呢?算是客气客气吧,礼貌性挽留。你看,人家来串门,临走了,你总还是要说句:慢走啊!

  谈恋爱,不一定非要从对方身上学到什么,你享受了那段时光,就很好。就像多年以后,你离开高中校园,还记得高锰酸钾的分子式吗?还记得光合作用吗?还记得牛顿第二定律吗?希希说,好聚好散,可是胸口憋得难受,感觉喘不过气。

  没事儿,高锰酸钾加点催化剂就可以生成氧气,太阳有足够的光能把你难过呼出的二氧化碳和流下的眼泪,制造成有机物质并释放出氧气,物体加速度的大小跟作用力成正比,越是用力挽留的人,越是留不住。

  过程有点难,但终会活过来。

  年轻时,你把爱情当生命,后来,你没死,爱情替你抵了命。以为永远不会走的那个人,第一个敞开了门,也许他只是下楼买一包盐;以为会挽留的那个人,直到门关上,也没有张口,也许她以为,他只是下楼买一包盐。

  最后谁都没有见到那包盐。但是,心中的伤口却像是撒了盐。

  生活里所有的阴差阳错,都是命中注定。

  鹿哥说,其实这句话不对。缘分这东西,很奇怪,你珍惜,它就有;你不珍惜,它就没有。大多数人的缘分,最后败给的是逞强的自以为是,没有谁天生就该卑微地去爱另一个人。跪久了的人,站起的那一刻腿会麻,所以,他才会走得很快,很快,让血液重新流动,当他奔跑离席,你就再也追不上了。

  我说,你们都好傻啊!哪有无疾而终的爱情,不过都是病入膏肓,懒得治了,所以,和平分手。许多感情,不过是在玩一个游戏:谁先失望,谁先离开。一场感情结束了,死撑着不退场的那个,最后感动的只是自己。

  你得丢开以往的事儿,就像丢掉隔夜的饭,烂掉的苹果,以及他送给你,你穿了三年舍不得扔的跑鞋。《后会无期》里唱着:在每个繁星抛弃银河的夜里,我会告别,告别我自己,因为我不知道,我也不会知道,和相聚之间的距离。

  原来每一场告别都有仪式,我爱你的那种告别是:愿你再遇良人,从此各安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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