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感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80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人心不足蛇吞象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10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0422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8-12 12:32: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唐朝末年,南方某县一个山村,有一个家庭只有母子两个人。母亲年迈多病,不能干农活,只能在家纺线织布;儿子陈旺,是个读书人,因为家穷,年近30岁了,还没讨上老婆,靠写些字画,隔些日子把字画和母亲织的布,拿到城里卖些钱来维持生活,日子过得很艰苦。

  那一天,陈旺跟以往一样到县城去卖布卖字画。回家路上,无意之中发现路边草丛里有一条7寸多长的花斑蛇,浑身是伤,动弹不得。陈旺动了怜悯之心,带回了家,小心翼翼地为它冲洗涂药。蛇苏醒后,冲着陈旺点了点头,表达它的感激之情。陈旺赶忙为小蛇编了一个小荆篓,小心地把蛇放了进去。起初,陈母见儿子要养着这条蛇,心里害怕,劝儿子把蛇放走,可儿子说再养上几天,等蛇的伤彻底好了再放不迟,母亲只好答应。从此,陈旺母子俩对蛇精心护理,蛇的伤逐渐痊愈,蛇身也渐渐长大,而且总像是要跟他们说话似的,很是可爱。这为母子俩单调寂寞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

  日子一天天过去,陈旺照样读书,母亲照样在家织布,小蛇整天在篓里。一天,陈旺有事外出,小蛇觉得闷在屋子里没意思,便爬到院子里晒太阳。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蛇被阳光一照,变得又粗又长,有如大梁,撞见如此情景的陈母,惊叫一声昏死过去。等陈旺回来,蛇已回到屋里,也恢复了原形,却用人类的语言着急地向陈旺说:“我今天失礼了,把母亲给吓死过去了。你赶快从我身上取下3块小皮,再弄些野草,放在锅里煎熬成汤,让娘喝下去就会好的。”陈旺说:“不行,这样会伤害你的身体,还是想别的办法吧!”花斑蛇催促着说:“不要紧,你快点,我能顶得住。”陈旺只好流着眼泪照办了。

  母亲喝下陈旺煎的汤后,很快苏醒过来,母子俩又感激又纳闷,可谁也没说什么。这时,蛇又说话了:“相公救我之命,大恩大德,日后定当相报。只是,我的身子已恢复,不便在恩公家久留。我走之后,你要用心读书,来年京城开考,你莫忘前去应试,定能功成名就。日后若遇难事,想见面,恩公可到村外树林与我相见。”说完,花蛇一晃就不见了。陈旺回想每天晚上蛇篓里放金光的情形,更觉得这条蛇非同一般,于是加紧时间苦读。第二年,陈旺进京应试,果然中了进士,而且是第3名,被皇帝点为探花。

  陈旺金榜题名,兴奋不已,马上回乡,来到村口的树林,口中念念有词,对着树林拜了3拜。刚拜完,只听“呼啦”一声,有人说话了:“恭喜相公金榜题名!”只见一棵大树的枝杈上,倒挂着一条大蛇,向他频频地点头。陈旺说:“多谢蛇仙指引道路,陈某才有今日。”大蛇说:“不必谢我。恩公昔日相救之恩,永不忘怀。他日若有相求,再来找我,定当相报。”说完蛇“呼啦”一声,又隐身不见了。

  探花郎衣锦还乡,很是风光得意了一阵子,还娶了本镇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为妻。随后,他被吏部任命到邻县当了县令。初次为官,陈旺十分敬业,为官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勤政爱民,所任之县风清气正,秩序井然,黎民百姓皆能安居乐业。3年后,陈旺因政绩卓著,他被上司提拔升任州司马,成了刺史的副职。升了官职晋了级,陈旺更加克己奉公,为民办事。一天,他在审理一件百姓争夺土地的官司案件时,秉公而断,惩治了一个姓胡的有钱财主,把被胡财主贪占的土地,又判回给了那个穷人,还打了胡财主20板子。没想到,这个财主是个地头蛇,不但胡搅蛮缠凶恶霸道,还有靠山,他的女婿的爹是本省的观察使。财主立马派儿子带了一份厚礼,到当观察使的亲家翁那儿去告状,說陈旺故意跟他过不去,还不把观察使放在眼里。观察使一怒之下,瞅了个机会,奏报朝廷,把陈旺给降了官职,又贬成了县令。

  陈旺遇到了挫折,很是忧郁,便回到县上又做他的县令。但是,如今做县令跟当年不同了,不但心里失落,而且有不少有钱有势的人背后指点讥讽他:“这个人,官越做越小。再不识相,必将回老家种红薯去!”

  话说唐朝这位皇帝整天不理朝政,宫里的生活日复一日,没什么新样,觉得厌烦,想要一颗夜明珠玩玩。就张贴告示,谁能献上一颗,就封高官,受重赏。

  这事传到陈旺耳朵里,他想到自已不得意的处境,很想升官,就到回家,来到村口的树林,把来意对蛇一说,希望蛇能帮忙找到宝珠。蛇沉思了一会儿说:“这几年来你对我很好,而且有救命之恩,总想报答,可一直没机会,现在总算能为你做点事了。寻宝珠的事,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实话告诉你,我的双眼,就是两颗夜明珠,你将我的一只眼挖出来,献给皇帝,就可以升官发财,老母也就能安度晚年了。”陈旺听后非常高兴,可他毕竟和蛇有了感情,不忍心下手,说:“不可不可!那样做太残忍了,而且你会疼得受不了的。”蛇说:“不要推却。昔日若非相公相救,我哪有今日。”陈旺说:“我怕你受不了呀!”蛇说:“不要紧,我能挺住。别迟疑了,快动手呀!”

  于是,陈旺战兢兢地挖了蛇的一只眼睛。第二天就出发,很快赶到京城,把宝珠献给皇帝。满朝文武从没见过这么奇异的宝珠,赞不绝口,到了晚上,宝珠发出奇异的光彩,把整个宫廷照得通亮。皇帝非常高兴,又听说陈旺原是进士出身,而且,他在当县令期间政绩做得很好,想到他颇有才华,便封陈旺为尚书右仆射的二品大官。

  陈旺再次升官,而且是从县令升为二品大官,真是仙人相助,一步登天,相比当初的州司马的六品小官,那感觉更是非同日而语了!陈旺升官后,起初也十分敬业尽职,但是没有什么功绩。没想到一年后,因为一件重大盗窃案的审理,皇帝点名要陈旺负责。陈旺接到任务后四处侦察,但案件十分复杂,将近半个月,还没有头绪。陈旺十分着急,妻子提议他何不去求蛇仙帮助。陈旺醒悟,就去求蛇仙。果然,在蛇仙的指点下,他很快破了国库盗窃案,为国家挽回了损失,立了大功。皇帝一高兴,便封陈旺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陈旺成了有宰相之权的大官,并且皇帝赏了他很多金银财宝。

  一年过去了。有一天,陈旺因为一道批文的事,他觉得不妥,便给搁置了起来,批文里的事涉及到王爷女婿的利益,中书省不批,就不能下文,事就黄了,这就得罪了雍王爷。原来,雍王爷是皇室宗亲,虽然跟皇帝不是血缘很近的亲王,但是,王爷祖上有功于朝廷,被封为雍王,是世袭制,子子孙孙世代相袭,有享受不完的荣华富贵。当时雍王爷话里带着三分威胁七分蔑视地说,“陈大人,你好自为之。宰相也不过如此,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看你能把持到几时?”

  雍王爷走了,可王爷的话语仍旧在陈旺耳际回荡。是啊,“宰相也不过如此,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当了宰相又如何?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还不是有去官罢职之日吗?何况本朝的宰相,一朝便有四人同班呢!只有被封为王爷,成为世袭之爵,那便子孙无忧了。

  恰在这时,皇帝封了一位新妃子,叫梅妃娘娘,很受皇帝宠爱。梅妃娘娘一天到皇后那儿去玩,看到皇后那儿有一颗宝珠,很是羡慕。后来得知是皇上赠送的宝珠后,梅妃娘娘也想要一颗,就央求皇上。皇上说此等宝物只可遇不可强求,谁知梅妃一不高兴,就不吃不喝,还病了。不得已,皇帝再次下令寻找宝珠,并说若有献来宝珠者,可把王爷、侯爷的位子赐给献宝的人。陈旺想,我把蛇的第二只眼睛弄来献上,梅妃娘娘一高兴,在皇帝枕边一吹风,那王爷不就是我的了吗?

  于是,陈旺到皇上面前说自己还能找到一颗,皇上高兴地说:“爱卿若能献来宝珠,梅妃病愈,朕定当封你王爷爵位……”

  陈旺欣喜若狂,告假后带着卫士连夜启程向老家赶去。可万万没想到,陈旺找到蛇,说明要取它第二只眼睛的目的时,蛇一口给回绝了。陈旺只好跪倒在地,央求道:“蛇仙啊!您就好事做到底吧。我若能得到王爷之爵,我家世代敬奉您,给您修庙立祠,早晚上贡献香,承谢您的厚德大恩。”蛇向陈旺直言劝道:“我曾答应报答你,也做到了。我为了报答你,已经献出了一只眼睛,你也升了官,发了财。你现在已是宰相,高官厚禄享受着,就别再要我的第二只眼睛了。我不能做一个双目失明的病蛇啊。做人不可太贪心啊。”

  陈旺早已鬼迷心窍,哪里还听得进去,厚颜无耻地说:“你不能眼看着我让王爷欺侮吧?机会来了,我为啥就不能当王爷呢?你不给我宝珠,我怎么能当上王爷呢?况且,这事我已跟皇上说了,官位也许给了我,您不给不好收场呀!您就成全了我吧!”看来,陈旺执意要取蛇的第二只眼睛。蛇见他变得这么贪心残忍,与当初相见时判若两人,它闭上眼睛想了一想,就说:“那好吧!既然你是非取不可,你拿刀子去吧!不過,我实话告诉你,在我的肚子里,还有一颗宝珠,它是我的精神所在,现在我把它给你,让你如愿吧。不过,要得到它,为了显示你的真诚,你得脱掉官服,劳驾亲自到我肚子里去摘取。”

  陈旺早已等待不及了,对蛇说的话也不分析,一口答应了,就把官帽一脱,把衣服下摆向腰带里一掖,准备动手。

  蛇见陈旺等不及了,就张开大嘴,说:“陈丞相,来吧!”陈旺就朝蛇的大嘴里钻进去。蛇等陈旺快钻进腹中了,马上用力一吸,陈旺就被蛇吞到肚子里了。这个贪婪的人,死在了自已的贪欲上。

  跟着来的一个随从,远远地看见陈旺被蛇吞了,撒开腿就跑,边跑边喊:“不得了啦!蟒蛇一口就把丞相大人吞下去了……吓死人啦……蛇吞丞相啦!蛇吞丞相啦……”

  这事发生后,“人心不足蛇吞相”的传闻在全国四处流传。传的时间一长,人们便把“相”字误传成了“象”字。到如今,“人心不足蛇吞象”便成了一句民间俗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人生感悟  

GMT+8, 2024-11-17 13:53 , Processed in 0.084378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