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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闹与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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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31 09:04: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比如两个汉子相向走在既“幽”且“默”的狭长胡同里。让我们想得极端一点,胡同两侧都是高墙,还没窗。

  结果会怎么样呢?

  第一种情况,相让而过。大抵又总是男人让女人,年轻人让老人。歹徒、醉鬼、恶少另当别论。这里单说正常的或较正常的国人。此时我们的同胞也总是会表现出点儿人的好德行的。

  第二种情况,屈尊而过。屈尊是指一方。一方为什么会屈尊呢?因为另一方强壮,且表情凶横,丝毫没有主动让一下的意思。那么,弱势的一方必然胆怯,贴墙而立。若他踩了对方的脚,或根本没有,对方明明是找碴子,骂了他,还给了他一耳光。估计他也是会忍气吞声。是谓明智。好汉不吃眼前亏。忍为上策。忍不下那口气,离远了,回头骂一句拔腿就跑,也是常事。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发生在成年人身上,正如不会发生在成年的高级动物包括猛兽身上。即使一狮一熊在独木桥上遭遇了,审时度势估计自己不会占上风的,也往往会虚假发威地吼几声先后退的。相逢于狭长胡同还仗势欺人的,往往是半大不大、缺少良好性情教育的孩子的行径。

  还是两个男人,也还是两个正常的或较正常的我们的同胞,在热闹的步行街上互相撞了一下;或一方踩了另一方的脚;或明明是自己的脚绊了人家的脚一下,反说人家踩了他的脚……

  在当今现实中,无理挑衅之事起码仍有三成发生的可能。

  结果又会怎样呢?

  将与发生在狭长的、两侧高墙耸立、连扇窗也没有的胡同里大为不同,甚至截然不同。

  必定起先理论,继而争吵,接着互骂,终于拳来脚往大打出手。

  为什么情况不同了呢?

  乃因——在前边那种胡同里,无一看客。连个推开窗在屋里往外看的看客都没有。即使扯开嗓子大喊大叫,一时半会儿都喊不来一个看客!

  而在行人络绎不绝的步行街上,或有一拨又一拨站在东西南北斑马线前等待过马路的人的十字街头,看客是转眼间就可聚集在一起的。

  弱势的一方因对此点的正确判断而不甘表现屈辱。这种判断基于一种特古代的经验,通过一百年又一百年,一千年又一千年的文化放大、凝固,再放大再凝固,最终形成人脑区的一种在有围观者即看客之情况下的基因;其暗示便是——有人群的时候必有正义。

  确乎,在古代,差不多便是如此。人群中每有壮士挺身而出。古代之中国,习武的男人多。他们从体格上往往与众不同,故曰壮士。十之八九的壮士,又都巴望着有机会证明自己还是义士。义士应是见义勇为的。由壮士而义士,是壮士的进步、壮士的荣光。但时下之中国,已与古代不能同日而语。时下的中国胖子很多,壮士很少。时下的中国,健身或健美的男人很多,习武的男人有限。健身与健美,并不是为了当义士。即使真的从体格上看疑似壮士,内心里却很可能与被当街欺辱的人一样同样是弱者。

  这对不甘于表现屈辱的人是不利的。特古代的那种基因斯时所发出的经验信息,其实越来越靠不大住了。

  而这也就是为什么,往往以强欺弱的现象就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和眼前,中国的看客只一味地看“热闹”,抑暴护弱的汉子越发少了的原因。

  那么当众持强欺弱的人是怎么想的呢?

  比之于被欺辱的人,他们对围观者也是有判断的。他们的行径,绝非偶然。乃习性使然,遂成必然。鲁迅小说《药》中的牢头红眼睛阿义,便是他们中的典型。若论身份,一个牢头,只不过是衙门的链子所拴的一条狗而已。但是在即将被问斩的夏瑜面前,他俨然便是一个极强势的人物了,故他对夏瑜便特凶恶,敲诈不成,于是扇夏瑜的嘴巴子。又如《水浒传》中的牛二,比红眼睛阿义还要典型。牛二本一市井无赖。我们都知道的,无赖而结帮,也是有“领袖”的。想必那牛二从年轻时起便是青皮,街面上混的年头多了,由青皮而泼皮,很有些追随者了。那么一个大恶没胆做、小恶似家常便饭的东西,在脸上被烙下了“配军”二字的杨志面前,于是大耍无赖,蛮横至极。结果,惹得杨志怒起,一刀将他杀了。

  红眼睛阿义也罢,牛二也罢,欺负人时,是巴望有围观者的。倘无,他们过后自己也会津津乐道地讲给人听,那对于他们是扬名的事迹,是做地头蛇的资本。有人围观,可收获现场宣传的效果。无人围观,由自己津津乐道,等于后续宣传。

  当下之中国的红眼睛阿义们、牛二们,早已号准了当下之中国看客们的脉象,清楚当下之中国看客中,义士是极少的,多是纯粹的看客,围着白相白相罢了。故他们既需要看客捧场,内心里也是瞧不大起看客的,众目睽睽之下,将泼皮“风彩”发扬光大。

  由于当下之中国社会矛盾重重,郁闷者多多,当下中国看客,对不平之事的正义冲动,一番番被酱缸似的不良现实所腌沤,异变为两种极端的表现—?麻木不仁已无冲动可言,人性上沦为纯粹看客;或胸中终日无名业火暗燃,不定什么时候,便火冒三丈,起哄架秧子,唯恐天下不乱。

  那麻木不仁已无冲动可言的看客,像极了郑老栓。去往有“热闹”处,一心只想的是少花钱,快办成自己的事,成功地得到蘸了人血的馒头,好治肺痨儿子的病。至于蘸的是何人的血,那人何以被砍头,冤枉不冤枉,他是漠不关心的。即使明知那人被杀害,是为了替他这样的一些人创建一个好社会,他也绝不惋惜那样的人之被杀害。悠悠万事,唯将馒头淋淋漓漓地蘸了那人的血为大。斯事是他眼前之最大利益。至于将来,他是不考虑的。也根本不相信,有人会为了许多别人的将来而宁可掉自己的脑袋。

  那唯恐天下不乱的,围观时,“很像久饿的人见食物一般,眼里闪出一种攫取的光”。——在《药》中,他们倒卖血馒头,如同稀货贩子在鬼市兜售稀货。那是天下将乱倘未乱时,他们所获的一种好处。

  比之于纯粹的看客,他们“凑热闹”、“看热闹”的心理很不纯粹。倘有什么骚乱发生,他们便会像阿Q一样,趁火打劫,抢掠些财物。然后装出不曾参与的样子,看参与了或被冤枉了的人遭到追捕、杀头,侥幸而且同样的幸灾乐祸,连点儿兔死狐悲也全然没有,只不过又当成一种“热闹”罢了。

  从鲁迅那个时代到“文革”再到电脑普及前,中国之看客一茬茬繁殖,从没怎么少过。“文革”时期反而更多了起来。因为那一时期,想不当看客都不行。可以这么说,几代中国人是看那种“热闹”看过来的。

  虽然“文革”已成历史,中国人爱看“热闹”一点却早已成习。

  仅仅翻阅一下八十年代十年中的报纸便不难发现这样的报道——女子当街遭到轮奸而围观者众!

  却不像古代的时候有义士出现。

  连就待在不远处的什么机关、什么单位的传达室里的人,守着电话机,耳听着呼救之声凄惨,都懒得以举手之劳抓起电话报警。

  至于有人要跳楼,围观者不耐烦地催促其跳的事,更是接二连三。

  中国之看客,可谓世界之最。

  最令心理正常的人嫌恶。

  如今情况好多了,一由于城市管理水平大大提高;二由于电脑的普及,看客们都转移到网络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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