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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出来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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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3 12:27: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母亲对我说,你差一点点就是上海人。

  那是1982年的7月,母亲在小镇的卫生院上班,离预产期尚有三周。外公外婆早早预订了上海“一妇婴”的产房。那天,父亲的朋友送来一串“六月黄”。母亲禁不住嘴馋,多吃了几口,当晚腹部剧疼,上吐下泻。妇产科的刘阿姨说,赶紧剖吧,保住孩子要紧。一柄薄薄的柳叶刀划开了我的世界。

  小镇毗邻上海,1980年后,许多回不了城的上海知青在小镇安了家。他们大多是教师和医生,清贫,有点小知识分子的臭架子。后来,又有几家内迁的工厂陆续搬到小镇,技术人员也多是上海人。

  和上海人一道来的,还有蝴蝶牌缝纫机、永久牌自行车、红灯牌收音机、钻石牌手表,还有雪花膏、高领绒线衫、大白兔奶糖、回力运动鞋……加起来,几乎就是那个年代对美好生活的全部想象。羡慕之余,小镇的居民对这帮上海人不免有几分讨厌,觉得他们高傲、精明、死要面子。

  像一条河汇入另一条河,时间久了,彼此也就交上了朋友。小镇人几乎都会讲几句上海话,上海人看见谁家的小姑娘穿新衣服,也会说:“好看忒好看忒。”前一个“忒”升调,后一个“忒”降调,很有味道。

  琴芳的阿哥讨了个上海娘子,琴芳吵着要去上海玩。国庆节她终于去了一次,却几乎是逃回来的。阿哥、阿嫂带她逛了南京路,看了外滩,在城隍庙吃了南翔小笼。晚上回到住处,琴芳吓了一跳。十平方米不到的一个亭子间,睡了三家人——阿哥的岳父、岳母,阿哥、阿嫂,还有阿嫂刚娶媳妇的弟弟。两条帘子,隔开三户人家。琴芳和阿嫂睡沙发,阿哥打地铺。半夜,琴芳尿急,又不想跑出去上公共厕所。阿嫂说,床底下有痰盂。夜深人静之时,尿滋在痰盂内壁上,发出响亮的声音,让没嫁人的琴芳面红耳赤。

  不是所有上海知青的子女都叫知青子女。只有那些回不去上海的上海知青,他们的孩子才叫知青子女。

  父母一心盼望我们“回去”,最好是堂堂正正地考回去。他们在教育上倾注了全部的心血——搞来上海的教材,请上海的老师补课,每天晚上收看上海教育电视台的新闻,时刻关注着上海中考和高考的政策。只有知青子女会学油画,学钢琴、小提琴、手风琴,启蒙老师通常是父母或邻居;只有知青子女会提前学英语,听“新概念”或“许国璋”,为了跟上上海学校的进度;只有知青子女会因为成绩不好“吃生活”(方言,指被打),而所谓的成绩不好,大概就是跌出全班前三名。我很羡慕那些本地同学,他们看起来无忧无虑,什么也不用学,考试不及格也无所谓。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他们后,他们说:“我们才羡慕你们呢,我们回家要生煤炉烧夜饭,要割草喂猪,农忙时还要下地干活。还有,你们经常能去上海,我们可想去了,爹妈说,没钱去个屁咧。”

  我家隔壁住着放射科的王医生,他儿子大我两岁,我叫他小哥哥。王医生会拉小提琴,小哥哥自然也从小练琴。每次我路过他家门前,总听见咿咿呀呀的琴声,偶尔还有王医生的怒斥声。跟小哥哥相比,我是幸福的。母亲本想送我到上海学钢琴,每周六下午出发,颠簸四五个小时到上海外婆家,周日上午去老师家里学琴,下午再颠簸四五个小时回小镇。无奈我身体太差,学了两三次就大病一场,学琴的计划只得无限期搁浅。

  小哥哥中考考上了普陀区的区重点,迁户口时遇到麻烦。上海的亲戚们不愿让小哥哥落户,纷纷说家里房子太小,住不下。王医生勃然大怒,跟亲戚们决裂。小哥哥痛哭一场,无奈放弃入学资格。王医生托了关系,安排他在小镇的高中就读。那几年,说起这件事,王医生咬牙切齿:“等着吧,是金子到哪里都发光。”

  我不知道小哥哥是不是金子,我只看见他日复一日地沉默。有时半夜醒来,我看见他书房的灯还亮着。远远看去,像一颗孤单的星,升起在小镇寂寥的夜里。

  知青子女陆续回到上海,过程并不轻松:户口、住房、学习方式都成了问题,土气的穿着、偶尔暴露的外地口音也成为他们被嘲笑的理由。在外地,他们是上海小孩;回到上海,又被当成外地小孩。有一次,一个“外地小孩”和几个上海同学发生争执,情急之下,他骂出一句“外地话”。那几个本地同学顿时笑作一团。他们捂着肚子,做出夸张的反应。战斗到此宣告结束。那个“外地小孩”涨红了脸,极力地辩解什么。最后他放弃了,颓然坐下,听凭笑骂——“巴子”“阿乡”“哪里来的滚回哪里去”。

  不要问我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需要一些时间和勇气才能承认,那个落败的“外地小孩”就是我。

  知青子女普遍早熟、敏感,很多人长成一副少年老成、心事重重的樣子。他们大多成绩不错,数理化尤其好,毕业后工作也卖力。大概跟长年憋着一口气有关。

  他们有两个故乡,或者说,没有故乡。和初来大城市的外地青年不同,他们知道自己本该属于这里,藕断丝连,又阴差阳错。这种若即若离、爱恨交加的情感,是知青子女的乡愁。

  小哥哥后来考取重点大学,王医生终于扬眉吐气了一把。毕业后,小哥哥远走美国。多年后他出差回国,抽空见了我一面。三两杯红酒下肚,我问:“他乡生活习惯吗?”小哥哥苦笑一声。我懂他的意思。如果说父辈曾被连根拔起,我们则生来就没有根,走到哪里,都是异乡人。

  如今,没人再提什么“知青子女”了。时代造就了这个名词,随即它被迅速地遗忘。

  2009年我结婚,父母执意要求我回小镇办一场婚礼,虽然他们已经回上海居住多时。毕竟,小镇有他们的朋友,也留下了他们的青春。

  那天来了许多人。婚礼很简单,没有司仪,没有抽奖,也没有歌舞,父亲上台说了几句话,大家就开吃,然后新郎、新娘挨桌敬酒。菜是实在的,酒是醉人的。叔叔伯伯们感慨着,怎样看着我一点点长大,看我离开小镇,现在又回来。他们干掉杯中酒,称赞起新娘子,说:“好看忒好看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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